归青又细细摩挲着这枚戒指,小小的一枚指环,虽然蒙尘许久,却仍旧熠熠生辉,那颗剔透绚烂的艳彩粉钻折射出璀璨的光彩,仿佛承载了无数澄明细碎的往事,那人的喜乐忧愁,悲欢离合,一滴滴心血凝聚其中,宛如昨日。
归青从不是个喜欢多愁善感的人,他对待一切应有的情感都有着异乎常人的淡漠。可此时此刻,这个相似而又截然不同的美丽黄昏,他却控制不住地想,沈怜城现在在做什么?
是否在如他一般,咀嚼着他们已经走向终结的恋情?
这是平生第一次,他求知若渴,如此迫切地想要走进一个人的内心,探寻他的真实感受,知悉他所拥有的一切。
包括他所说的“爱”。
什么是爱?这似乎是三岁孩童也能说得头头是道的话题,而归青却向来嗤之以鼻。在归氏严苛压抑的教育里,感情被视为洪水猛兽,是弱者自甘堕落的借口;遑论还有个失败的父亲如家族耻辱般如影随形,提醒他身为商业帝国的继承人,切不可意气用事,铸成大错。
他从来吝于对他人分配自己本就匮乏的感情——当然,他得到的也从来有限。归老爷子照拂他,只是因为他是个合格的继承人;叶亦泽顺从他,也不过是贪恋权柄的一时之计。至于他自己,也从来不置可否,如同老僧入定,只觉得日子不管好与坏,终究要这样生活下去。
可沈怜城不同。他生动,鲜明,即便是人生已糟糕透顶,也要把日子过得活色生香。归青一贯厌恶他的轻浮跳脱,和他改不掉的愚蠢幼稚。可纵有千万的缺点,归青也不由得承认,他从未、从未见过像沈怜城这样,对感情勇敢又坚定的人。
所以他又一次、再一次,不知是第多少次打破了自己引以为傲的原则,想要再见沈怜城。
他有太多的疑问,太多突如其来的迷惘看不穿,望不破。他再怎样冷心寡情,运筹帷握,自负将人生的命脉掌控在自己手中,也终究不是真正的神,他只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凡人,他的烦恼即是普通人的烦恼,他从未有片刻脱离这万丈红尘。
所以他真的很想问一问沈怜城,为什么?
为什么会呕心沥血,生死以之地爱一个人?哪怕飞蛾扑火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为什么一颗心早就已经千疮百孔鲜血淋漓,却怎么也不肯愈合?
归青就这样呆坐在阳台的长椅上,直到一阵细细密密的声音有节奏地叩击着窗棂,他才似有所觉。
下雨了。
这是秋天的第一场雨。
雨滴绵延不绝,拍击在玻璃窗上,留下一道道蜿蜒水痕,像斑驳交错的眼泪。归青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缓缓摊开掌心,这才看到戒圈内壁镌刻着着他名字的缩写,以及capet专属的衔尾蛇标记。
Capet国内总部。
虽然Capet是享誉国际的高奢品牌,利润惊人,可身为幕后操盘手的归青却绝少出席其举办的时尚沙龙,归氏旗下的子品牌,他一般都交由手下人打理。
近一周Capet都在举办巡回珠宝展,展会以“生命的流动”主题,展出了数十位珠宝设计师的得意之作,更有许多中古藏品,引得各界名流和机要人员争相出席,竞价拍下令人咋舌的不世之珍。
Capet连续几年蝉联销冠的销售Lily也应总部选派,来展会现场为VIP客户进行一对一讲解。忙里偷闲中,同事悄悄捅捅她的手臂,小声说:“看来总部很重视这次展览啊,连咱们集团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大都来了。”
Lily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却被另一个人吸引了目光。那人身穿一身卡其色老钱风西装,亚麻金色头发长及锁骨,俊美无俦,万千珠宝华光闪烁在他气质的映衬下竟也成了浮夸的俗物。Capet总裁走在他身后小声说着什么,神情尊敬。
Lily不禁星星眼:“大老板身边那位是谁啊,长得好帅!”
另一个同事惊呼:“天啊,没想到总裁这次都出面接待了,不知道这位来头究竟有多大,能让咱们集团老大作配。”
她们本来站在一线偷偷吃瓜,没想到总裁径直走过来,拿着一张戒指的照片和颜悦色地对她说:“你就是Lily吧,这枚戒指你有没有印象?”
Lily受宠若惊之余,一眼就认出了这枚戒指。
这么奢华又高调,在珠宝圈都久负盛名的戒指怎么可能没有印象。Lily连忙说:“当然有的,这枚戒指经过我的手卖给了一位客人。只是公司要求对客户的信息要绝对保密,所以……”
说到这,她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她竟然看到只在公司年会才见过的大boss竟然一直对她使眼色。
Lily浑身一激灵,赶紧笑着说:“当然了,如果有不可抗力的要求,出于对贵宾顾客的尊重,我们也会通过他的信息和他保持良好合作的。”
Capet总裁连忙补充:“归总,咱们旗下的员工,都是严格遵循规章制度的,请您不要批评他们。”
归青微一点头,不置可否。
他低头把玩着钻戒,突然问:“他来时,是什么样子?”
“呃……”Lily没想到这位竟会问这么一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她摸不准贵客的心思,只好事无巨细和盘托出:“那位客人来时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看起来非常开心的样子……他当时几乎看完了全线所有的戒指,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对比,我们为他推荐了几款,他也只是笑着说,款式太普通了,不符合那人的气质。”
“我便问对方的风格是什么,也好推荐款式,可那位客人没有多说,只告诉我们是要求婚用的……”
说到这,Lily不由得张大了嘴。
难怪上次那位帅哥将男女对戒改为了两枚男款,难道就是为了向这位求婚?尤其这位疑似总部老板?
想到这,她不禁偷偷大量面前这位俊美如天神的贵公子,这一看不得了,直接将她惊出了一身冷汗。
这位上边来的boss怎么越看越像那位神秘的影帝归青?
劲爆,太劲爆了。
这八卦是她一个小喽啰能知道的吗?
归青毫不在意她变幻的脸色,喃喃问:“很开心吗?”
“是啊,他看起来非常锋利的模样,可笑起来却天真又温柔,说起另一枚戒指的主人时声音都软了下去,我们都猜他一定非常爱自己的另一半。”
不知为何,Lily总觉得说完这句话后,面前这位清俊矜傲,不苟言笑的男人竟流露出几分哀伤。可他再抬起头时,依旧是一派云淡风轻:
“这对戒指还有没有相同的款式?”
还好她身为集团顶级销售,心理素质也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压下心中的惴惴不安,Lily端起比平时更加殷切的笑容介绍:“这枚戒指是定制款,因为难得能够找到品质、大小、颜色全部相仿的两颗艳彩粉钻,所以这枚对戒一经推出就引发了不小的关注,如果不是那位先生对珠宝圈极为了解,又是身份尊贵的长期合作伙伴,这两枚戒指大概会进拍卖行或者收藏家手中。”
言下之意便是,这两枚戒指品质稀有,只怕全世界仅此一对。
归青皱眉。
Capet总裁见状问:“如果能找到品质相同的钻石,是不是可以做出一模一样的款式?”
Lily连忙点头:“这当然可以。”
归青点点头,脸上的坚冰终于融化了些许。他对Capet总裁吩咐道:“不惜一切代价,收购钻石,重新定制这款戒指。”
又补充说:“要尽快。”
以这位尊神的身份,就算是想要天上的星星,也只有点头称是的份。他既然开了金口,手底下的人就没有不应的,Capet总裁更是满口附和:“归总您放心,交给我,我找国内最好的工匠,亲自带人监督。”
“那就你多辛苦。”
归青点点头,在一干敬畏的目光中离开展览馆。坐在返程的车上,他望着匆匆倒退的街景轻声呢喃,像询问又像自欺欺人的安慰。
“修好这对戒指,再见到你时会不会开心一点呢?”
他为自己突如其来的忧郁感到惊奇。可并没人能解答他的困惑,沈怜城自从谭氏不欢而散后一直在躲着他,与之相反的,他和谭舟走得越来越近,以至于圈子内甚至流出了传言,华风小太子沈怜城走投无路下,已经被谭舟包养。
归青听了自然勃然大怒,他一面压下流言,一面派人通知沈怜城,可得到的回复却只有一句冰冷的“与你无关”。
归青终究无可奈何。他终于认识到,沈怜城现在真的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归青揉揉眉心,心不在焉地刷着手机,他极少有工作以外的娱乐,可此刻不做些无意义的消遣,他的理智只会陷入更加无序的境地。他随便点开几乎没有登陆过的微博,虽然星艺对他从无拘束,可他的账号仍然交由公司打理。
他的账号和他本人一样,公事公办而充满秩序,粉丝也遵循正主的习惯,低调佛系。
归青注意到共同好友阿秋三天前点赞了一条微博。
就像心有所感一般,他鬼使神差地点进那人的主页,置顶微博是一张蓝色水母群照片,虽然很隐蔽,可他想了许久,还是认出那是他和沈怜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一起去海洋馆时拍的照片。
这是沈怜城的私人微博,连他都不知道他竟还有这样一个账号。他顺着看下去,这才发现这是沈怜城记录自己日常的“日记本”,洋洋洒洒,写满了对生活的注解。
可更多的,是关于他。
归青看到六年前七月十八号,是他们相遇的那天。
“今天遇见了一个人,虽然很拽很冷酷,可笑起来像朵昙花。看在他帮小爷脱困的份上,给他个面子。”
“原来他是拍电影的演员,还是位影帝,好像很厉害嘛。——长得也还不错。”
归青想到他们的初遇,眼神也随之柔和下去。
连他自己也没有发现。
“慕名去看了他最新上映的电影《陌路》,人很多,只好选了个时间包场。电影很震撼,就好像隔着大荧幕与他灵魂交流,心突然跳得很快。”
“想再了解他更多,想见他,想知道有关他的一切。他像一轮月亮照进我的世界里。”
“我大概是有点喜欢他。嗯,不是喜欢,是爱。很爱很爱。”
“该怎么让他看见我呢,我这样不堪污秽的灵魂,有资格被救赎吗?辉姐说我已经着魔了,可身处淖泥中的人第一次看见月光,就算粉身碎骨,也想拥有着短暂的虚幻。”
“他太优秀了,优秀得让人自卑。我要和他比肩,要努力学习,脱去身上的痞气。目标是Z大金融系!”
归青知道沈怜城是名校毕业,可他却全没想过是因为自己。到底是怎样一种执着的力量,能让他脱胎换骨,再看不出本来的面目。
他终于明白,沈怜城那一句“我站在你面前,就已耗尽了所有努力”究竟有着怎样的分量。
“终于又见面了,他好像已经忘了我是谁。虽然很沮丧,但是没关系,只要我足够努力,他一定会看见我的!”
“第一次和他单独吃饭,好紧张,他好像很忙,一直在回导演的消息,我想说点什么活跃气氛,可说出口的话都超级无趣,郁闷。他会不会因此讨厌我?”
归青想起那天,沈怜城主动约他吃饭。他死缠烂打了很多次,他才终于赴约。沈怜城在大热天还定了家火锅,见他进门险些打翻了茶水。小孩儿表情语气拽上了天,却红着脸磕磕巴巴,主动挑起话题。
火锅是什么味道他早已忘了,就连沈怜城害羞还强装无事的模样,他也以为毫无印象。
原来他都记得。
“他喜欢吃鱼,喜欢吃清淡的食物,不喜欢辣椒。我要学做饭,这样可以天天做给他吃。”
原来他是专门去学了做菜,归青想了想,他好像从来都不知道沈怜城喜欢什么。
他怀着难以言说的心情继续看下去。
“将有关他的一切做了一本剪报,里面都是和他相处的点点滴滴,如果有幸能他在一起,我就拿出来给他看,并对他说:你看,原来我这么喜欢你。”
“喜欢了很久的人终于答应我的表白啦!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像做梦一样。就算立即死去,也在没有遗憾了。”
归青认真地逐条看着,一颗坚硬的心好像被浸在梅子酒里酸酸涨涨。每条微博都很短,只有寥寥数语,可细细看下来,漫长得像是走完了一个人的一生。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