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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笑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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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达听了气极反笑:“倘若你的母亲是柳郎,那同你生得极像的那位夫人又是谁?还有你为什么叫我姨姨?”

小孩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伸出手指认真掰扯:“夫人……夫人大抵就是我的父亲吧,果敢俊秀。你身上有我爱喝的茶包,闻起来又香香的,必然是我的姨姨啦。”

丽达一时无语。

看起来不过两三个月大,还需要围口水巾,平时最大的爱好可能是啃自己脚丫子的的娃子已经能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护了,她实在不应该苛求更多,至于这奇怪的亲属关系,就以后再矫正吧。

如果,有机会的话。

“行行行,那我现在要去找你父亲了,有人拜托我把她带出去。”

丽达清晰记得在这小孩的回忆中,她把人皮藏在蒲团地砖下。

并不高明的藏尸地,却无人发现。

小孩的表情变得难以辨认,不知是喜是怒,是哀是怨。

“……父亲?父亲死了啊。母亲也死了。大人说过,只有他们都死了,我才能出生。他们要一直陪着我的,不然我就成了没人陪的小孩了。”

丽达几乎是瞬间就闻到了——戾气,但还能控制。

她顺着这不知是什么的小孩说道:“大人是谁?这样的话不管怎么样总归有那个大人陪着你吧?你父亲……俞宗昶她是想离开的你知道吗?她也有家人,在很远的地方一直盼着她回家。”

小孩低下头,藏在阴影中的小脸十分挣扎,似乎还喃喃着一个名字,最终嘴角一撇:“好吧,不过你要动作快点,天黑了,大人就醒了。祂很讨厌你,或许不久之后你也会留在这里陪我。”

丽达比了个OK的手势,小孩照猫画虎,软嘟嘟的脸上满是好奇。

“什么意思?”

丽达边向外走边解释道:“同意的意思,还有,我是绝对不会留在这里的,外面的世界精彩得多,你要不要也出去看看。”

小孩从桌子上爬下来默默跟在丽达身后,手脚并用爬得飞快,全无疲惫不济之色,轻松得很。

丽达走了两步,无奈折回来把这呆小孩提溜到怀里:“呃,算了小孩还是该呆在长辈怀里。”

这小孩就拿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丽达,仿佛在说:姨姨你真好。

丽达摸了摸鼻子。

在撬开地砖时,丽达从窗边看见了暗淡的天色。

今天在柳府耽搁得太久,她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回客栈。

一边这样思绪乱飞一边小心翼翼地将俞宗昶的人皮取出来,至于那三位姨娘,她不知道如何安置,只安慰似的放了个驱虫香囊。

“你唱的是什么?”

小孩猛得一问,丽达才发觉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哼起了《江南》的调。

这民歌旋律轻快,朗朗上口,不怪她听一遍就记在心里。

丽达正要回答,却看这小孩翕动鼻翼,已盯着那香囊眼中蓄满了泪水。

“唱的一个民歌调子而已啊,你别哭啊,喜欢这个香囊吗?你的了。”

丽达手忙脚乱地擦去小孩眼角的泪花,被冻得一哆嗦。

虽说这小孩肯定不是人,可这眼泪,也太阴冷了点。

小孩轻轻哼着《江南》,很笃定地说:“这是俞宗昶家乡的曲子,对吧?”

丽达纳罕,小孩怎么突然就聪明了?而且还直呼起“父亲”的名字,不过只听一遍就记住了,还算孝顺。

“俞宗昶的家乡,是不是有很多山?一重又一重,在天边泛起的雾气里慢慢地长,看着模模糊糊的。山上有好多好多的树,很湿润,很香。那里总是下雨。”

丽达已咂摸出点味道,她看着小孩耳边那颗醒目的小痣,问:“俞宗昶?”

小孩:“我没有名字,不过我倒很喜欢这个名字。我也没有家乡,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这个俞宗昶的家乡,还很喜欢。”

丽达轻握住小孩的手:“走吧,趁天还没黑跟我一起走,我带你去江南。”

她眨着杏眼深深地看向丽达:“姨姨,我不能离开。我要留在这宅子里为大人守夜,我会在大人沉睡的白夜替祂清扫不速之客,好吃的溺在汤里,不好吃的埋在后院。我生在这里,不能离开。我为此而生,不得离开。”

丽达眼前闪过植被疯长的羊宅后院,和与羊宅一般无二的柳府后院。

原来如此。

“我已经失职了,姨姨。”

她本该被溺在汤里,现在却偷着俞宗昶的皮。

“天要黑了,快走,现在就走,远离任何一尊佛像。”

扇扇门开,曲折迂回的院落从未如此彻底的通风。

小孩点了下丽达的眉心,然后将丽达推到所有的门外。

丽达只来得及张口喊了声:“俞宗昶。”

所有的门一瞬间紧闭,没有能够饮血的流玉琴弦紧绷。

小孩沉睡于夜色中,遗忘了江南民歌,遗忘了俞宗昶,遗忘了自己曾多次想把丽达留下来。

她曾想用琴弦割下查看信件的丽达的头颅,又几乎将人煮熟在汤中,最后的最后,还存着拖延时间等大人回来享用鲜活的丽达的想法。

她不是俞宗昶,或者说,不止是俞宗昶。

她有柳芝善的心肝,俞宗昶的灵秀,玉、桂、春三人的骨血。

入睡的最后一刻,那永恒的讥讽的笑违和地出现在幼童的脸上。

俞宗昶的部分过于顽固。

但最后不可避免地都在漆黑的睡眠中化为懵懂无知。

——————

好像规则都是被用来打破似的,丽达还是跌在了天黑后的街面上。

直觉告诉她,她最好麻溜回到悦客来。

俞宗昶的皮被丽达卷了卷收起来。

起身的时候,眼前的铺着方正整洁的青石砖块的街道已沿街摆满了小摊。

她拍拍身上的浮灰,从阴暗冰凉的柳芝门前往外走,步入了一个光辉欢乐的地界。

街边的店铺前都挂上了灯笼,亮堂堂的,一眼望过去长街仿佛挂着光组成的灯带。

而伙计在门口迎来送往,笑脸盈盈。

吃食的香气——或煮或炸,伴着轻柔的夜风飘得很远。

叫卖声不绝于耳,无数双手向外伸招揽客人。

逛街的多是游人,摩肩接踵,对当地精巧的特色小玩意很感兴趣。

叼着糖饼捧着香饮子,眼神还要在莲花木雕、竹编福娃上流连许久。

很热闹的街市,如果可以的话,丽达也愿意在这里玩一玩逛一逛——但这里是敬佛镇,而那半张废纸上告诫:夜半休要出门,出门不许见灯。

丽达全当自己瞎了,目不斜视地向前直行,飞快地走。

路越走越长,人越走越少。

房屋的角落阴影处,反而冒出许多只直勾勾的眼睛。

暖黄色的灯火越来越闪耀,越来越亮……

直到某一刻丽达扭头一看,游玩的人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不见。

她嘴唇微动,下一刻骨笛就从手心蛇纹里钻出来被她单手握住。

那些摊位后的小贩嘴角下撇,上下嘴皮被粗糙地缝在一起。

无数双手伸向丽达,手心手背乃至于手指尖都是眼睛,大的小的、圆的长的、混浊的和呆板的。伸手的姿态像是求救,更像寻仇。

他们越靠越近,还有更多的人呆呆地推开店铺的门走来。

密密麻麻的人和密密麻麻的眼睛盯着丽达。

月华如水银,冷冰冰地泼洒在人群里,照耀着这座死寂的镇。

即便月光如此明亮,亮如白昼,每个嘴被缝上的人还是在手上提了一盏灯笼。

灯笼暖黄的光照着这些人惨白的脸和直勾勾的眼,我是说,每一只眼。

每一只眼都情绪复杂,既有恳求,又有渴求。

丽达莫名觉得自己像颗误入蚂蚁窝的方糖,随时都要被蚁群冲上来切割成无数粒。

所以她下意识摩挲起骨笛上代表火的符号,想烧了这群没有嘴的蚂蚁,但是由于她没学符咒,所以只能将长笛抡得虎虎生威。

打倒了面前的一批,后面的就不知死活地往前冲。

只能看见无数的眼,和无数的手。

倒在地上的人被后来者踩得眼睛爆浆,遗憾退场,蠕动着躲进房屋半掩着的门后,无尽的黑暗里。

没有爆浆的人顽强站起,手里还拿着被踩得不成样子的灯笼。

发现这一点的丽达不再胡乱抡骨笛,而是从袖子里摸出刘一枝的飞刀与银针,暴雨梨花般的甩,总有几个能戳进这些人的眼睛里。

值得一提的是,飞刀划过这些人身体的时候,伤口渗出的是灰白色的液体。丽达看着颇为眼熟,只是想不起来。

毕竟她现在踹啊抡啊甩啊,身心俱疲。

人很多,暗器却没那么多。丽达只好废物利用把某个倒霉蛋脸上的飞刀拔下来,然后一手拿着飞刀戳眼睛一手拿骨笛把人抡开。

脚下黏黏糊糊踩着的不知道是什么,也许是残缺的灯笼,更可能是奶茶爆珠般的眼睛残渣。

所以踹人之余她顺便还擦了下鞋底。

月光如此明亮这些人还要拿灯笼照明,又似乎伤了眼睛便会失去目标失落离开。

所以丽达猜测,这些人是靠不怎么好使的眼睛来锁定自己的。

因此耐心告罄体力告急的丽达从袖口掏出俞宗昶的人皮,在心里告了声得罪就套在了自己身上。

如果这个法子仍不可行,她就要拿火引子出来把这群缝着嘴的人全烧了。

说是套,其实丽达只是胡乱将俞宗昶的皮披在自己身上罢了。

离丽达最近的是一个佝偻着背卖糖画的老头,他嗅了嗅突然站定。其他人也一同站定。

然后就各人提着各人的灯笼,回各人的家,走了。

转瞬就变成丽达孤身一人站在冷清的街上,而天上满月如镜,镜面倒映着荒凉的镇子和迷茫的丽达。

丽达收起人皮,擦干净飞刀,从袖子里掏出半拉面具盖在脸上。

刘一枝准备的东西是真多。

盖好面具的丽达握着骨笛环视周围一圈。

“夜半休要出门,出门不可见灯。”

她又念了一遍这句话,想到:自己出门了,也见灯了,所以,这里是鬼域?

她翻翻找找,从袖子里找出那半张废纸。

本该水泡过后变得糊成一团的废纸在冷酷的月光下变得平整干燥,甚至渐渐完整。

——

敬佛镇游人守则

一、勿奇之(不要好奇除游玩以外的旧事)

如违反请尽快悬崖勒马。

二、勿探听(不要打听调查那个镇上最大的秘密)

如违反请在日落之前离镇。

三、不要惊动黑暗中的眼睛(不要吸引它们的注视)

如违反请不要回头。

四、不要自寻死路(不要死不悔改,请立刻虔诚悔过发誓不再追查,并绝不泄露已知之事。)

如违反请自我了断,或者在视线模糊、眼睛漫过眼睛之前饮下灯笼里的药汁。

欢迎你来到这里,祝玩得愉快。

——

丽达翻到背面,发现那满面的“不要自寻死路”已经消失不见,背面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丽达面无表情地把纸放回袖子里。

她可不是游人,她是钦差大人。

钦差大人找了间空屋子钻进去。

其实也不算很空,本来是有个人躺在房门后的,安静得跟死了一样,除了眼皮下眼球缓慢生长让人发酸的声音以外。

在对方爬起来之前,丽达熟练地把飞刀插进那眼眶,毫不意外听到了“噗呲”的眼球破碎的声音。

这间屋子就这么归了她,原屋主跌跌撞撞地跑了。

丽达暂且打算在这屋子里凑合一晚熬到天亮。

顺便思考下那守则倒数第二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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