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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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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怜城一颗心掐灭所有欢喜,就像失去了所有牵引,直直坠进冰窟里。

层层包装的花束已经去了刺,可他仍然觉得扎手。那疼痛流经血管,蔓延到四肢百骸,五脏六腑都在细密的疼。

他罚站般不知所措地呆立在归青的下位,也像这花一样削光了尖刺,放下骄傲,捧上所有爱意与期许放在爱人面前,只求对方能因他的美丽有片刻的凝神驻足。

沈怜城又想到了《夜莺与玫瑰》的故事。

归青得到了这束玫瑰,会像童话中那样答应与他跳舞吗?

“这样啊。”沈怜城颤颤地吸了口气,努力挤出一个和平时无二的痞里痞气的笑,问:

“那我以前送你的那些礼物……”

“不记得了,”归青连眉毛也不曾颤动一下,“大概都丢了吧。”

沈怜城舌尖抵住腮帮,长出一口气,不知是安慰归青,还是安慰自己,“没关系,我再送你别的,保证比从前那些好。”

他一直漾着笑意的眉眼蒙上一层晦色,像被刀捅了一样弹起来,慌张地说:“那,那你好好休息,注意身体。”

又发现送给归青的花束还握在自己手里,这才递给他,说:

“这花很好看,你拿着吧。”

归青随手接了就要离开。

沈怜城却不让他走。

他抓住归青捧花的手,微弯着身子凑近他,宝石样的眼中满是希冀。

“我可不可以吻你一下?”

哪知归青皱起眉头,用力抽出手,倒退几步,用行动在表达着强烈而无声的抗拒。

沈怜城的心情也跟着他的脚步,一点点退进浓得化不开的忧伤里。

虽然他绝对不肯承认,但此时沈怜城突然想,或许自己的爱,对于归青来说只是一种亵渎。

沈怜城从不会勉强归青做他不愿做的事,便落寞地垂下手臂,强颜欢笑,边上车边说:“逗你玩儿的,花给你,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我保证第一时间赶到。”

又说:“工作不要太累,要是压力大就先歇一歇,无论如何,还有我替你扛着呢。”

“嗯。”

归青倒提着花,目送他发动车子。

后视镜里,沈怜城隐约看到归青下了台阶,朝垃圾桶走去。

只见他像丢垃圾一样将他亲手包装的花,连同里面的情话,一起扔掉了。

甚至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沈怜城如鲠在喉,他的手虚弱地扶着方向盘,却硬撑着不敢回头。

他怕归青还没有回去。

更怕看见垃圾桶里的玫瑰。

——他早该发现的,早该发现归青不同于往常的冷漠情绪,可他昏了头,只沉浸在满腔的执着里,一门心思想哄他开怀。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他开上跨江大桥,一条亮银的丝带将城市分割成两半。江畔市中心的摩天大楼上,电子屏霓虹闪烁,正滚动祝贺着归青生日快乐。

那是粉丝送给他的祝福。

沈怜城与其擦肩而过时,巨大的显示屏耸然矗立,显得他是那样渺小。

像一颗尘埃。

回到车库,沈怜城想了想,拨通了季阳的电话。

“叫人凑局,出来喝酒。”

“巧了吗这不是,哥们正在酒!吧!嗨!”季阳那头闹哄哄地,他只能扯着嗓子喊,“不是说要给你们家那位庆生吗,怎么这么早就散席了?”

沈怜城仰头靠着座椅,捏紧眉心,声音有些不自然的疲惫:“老夫老妻腻乎什么,庆祝完就走了,他明天凌晨就要去拍戏,咱们玩咱们的。”

“城哥,早就该这样了。”季阳大喜,“我这就把哥几个全叫来。”

“把好酒都给我准备上,今天不陪少爷我喝尽兴,谁也不许走。”沈怜城低头,车窗上映着的面孔也跟着投来视线。镜像里的人嘴角咧出笑容,一双桃花眼却空濛濛的,像在哭。

季阳连连答应着挂断电话:“你可是老板,你说了算。”

此时已是深夜,尘世终于睡去,城市进入短暂的休眠。在一片静谧中,沈怜城突然生出一种不顾一切的,想要脱离的冲动。

图什么?

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想起宋清辉对他说的话。

放下所有棱角,百般筹谋辗转反侧,沈怜城,你究竟图什么?

——不过是渴盼着深爱的那个人也在爱着他罢了。

沈怜城木然地调转车头,冲进辉煌灯火里。

他一连在酒吧泡了许多天。如此昼夜颠倒,酒吧热烈的音乐轰炸了三天,精神上还亢奋着飘在云端里,身体却率先做出了抗议。

他的胃病又发作了。

这本来是他叛逆期作息不规律落下的毛病,自从认识了归青,虽发誓戒酒,可过不了几天,就会在他那里吃瘪。沈怜城郁闷的时候无从排解,喝酒的次数倒比从前还多。小毛病也日积月累,成了大病。

沈怜城仗着自己年轻,总是不当回事,可这次胃痛来势汹汹,一浪高过一浪,疼得眼尾都在颤抖。他再怎样轻狂,涉及了生死大事到底有些害怕,思维一直往不好的方面发散,想到医院就有些发怵。

谁让他天不怕地不怕,却自小就怕看大夫。

惴惴不安中,他唯一还可以依赖的人,只有归青。

一想到还有归青,沈怜城就放下了惴惴不安的心。他给归青发消息,对方却没有回,他只得强撑着将车开到归青的小区,不曾想刚打开电梯门,就和归青撞了个满怀。

他来不及遮掩自己的虚弱,有些狼狈的情状也落进对方眼中。

沈怜城按着胃,努力站直了靠在电梯厢壁上,舒展了眉心说:“这么早你要去哪?吃没吃早饭,可别又低血糖。”

归青淡淡吐出两字:“拍戏。”

沈怜城见他态度冷淡,有些失望。他要强惯了,乍然露怯还真需要些勇气。此时触到厚厚一堵墙,那点依赖之心瞬间缩了回去,想说的话全滞在喉间。

归青见他自顾自踌躇,也不理他,抬腿就走。

沈怜城赶紧拦住电梯,有气无力地拉住他的手,低声说:

“蕴川,我有一点不舒服,你能不能陪我去趟医院?现在没时间,一会也没关系,我可以等你。”

他一双上挑的桃花眼难得垂了下去,眼角泛着红,像条委委屈屈的狼崽,“我……我自己去总有些不放心。”

在归青面前示弱,这还是第一回,沈怜城又是紧张又是胃痛,连手指都泛着一片青色。这也是他第一次感觉到,原来归青的手也是有温度的。

“你还要撒娇撒痴到什么时候?”

沈怜城本来忐忑不安地期待着归青的关心,可千算万算,也不曾想到他认定自己在撒谎。他不由得慌乱地为自己辩驳:

“我……”

可对上归青无情的眼睛,蓦地,他像被扼住咽喉般哑然无声。

归青漠然望着一早就蹲守在他家门口的沈怜城,眼里含着不动声色的尖锐讽刺,仿佛看透他所有廉价的手段。

他实在不能理解连这种事也要拉上旁人解决的行为,在他看来完全是种软弱无能的表现。沈怜城总是喜欢这些小花招,半分的情绪夸大成十分,撒娇耍赖,只是为了让他耐着性子俯就。一次两次是情趣,可多了不免让人审美疲劳。

只有种令人乏味的做作。

他从心底认为是沈怜城因为生日的事心怀不满,所以借题发挥,心中更加抵触反感,便毫不留情地斥道:“你是个成年人了,不要总依赖别人,没人有义务负责你的人生。”

沈怜城瞳孔一缩,本就惨淡的脸色更加苍白。归青的话锋太过冰冷讥诮,一时间竟然令他忘了难挨的疼痛。

他爱逗趣不假,却从没仗着感情要挟过他。是不是狼来了的故事说过太多次,以至于无论自己说什么,对他而言都只是拙劣的谎言。

这算不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都被你发现啦,”沈怜城咬紧牙关,直到舌尖品出一点血腥味,才放松了神情,故意说,“我就是想让你多陪陪我。”

“我很忙,没有时间闲耗。”

归青没耐心听下去,直接打断他的话。见沈怜城还杵在电梯口,他急着去影棚,便毫不留情地拂开沈怜城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临走时还严厉警告:“以后少开这些无聊的玩笑。”

他走的很快,自然也就没看到沈怜城瞬间惨变的脸色,以及被冷汗打湿的鬓角。

胃部一处绞痛大有扩散的趋势,沈怜城捧住头,手指插进乱蓬蓬的黑发里。过了良久,他才发出一声嘲弄的嗤笑,突兀而尖锐,在封闭的电梯里听着尤为刺耳。

——他这是在他妈的期待什么呢?

缓匀了一口气,沈怜城低着头,一步一挪地走出门。

他拿瓶子抵着腹部,艰难地将车开到医院。

强忍不适做了胃镜,医生拿着他的化验单,看看他汗津津的脸,一推眼镜。

“你这症状存在多久了?”

沈怜城吃力地说:“也就是这两三年吧……最近频繁了很多。”

“有无不良嗜好?”

“经常喝酒。”

“你有很严重的胃病,以后不能拼命喝了,再这样下去早晚要出事。”医生大笔一挥,飞速开了单子,仔细叮嘱他,“少吃生冷辛辣,烟酒能免则免,半个月后来复查。”

沈怜城提着一大袋子药出了医院,慢悠悠地开车回家,在楼下早餐店里喝着粥,平复了胃痛后,第一件事又是给归青报平安。

“我从医院回来啦。”

盯着归青深蓝色的头像,沈怜城的眼睛也像随之坠入了深海。一瞬间,他竟有种不真实的恍惚。他狂妄了二十几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向纵情恣意,对自己自信又骄傲,仿佛任何强权也不能牵绊住他的脚步。

归青却让他一再踌躇,小心翼翼。

说起来,自己最真实的样子,他真的会在乎吗?

沈怜城想了想,还是删除了消息,重新编辑:“在街上橱窗里看见条领带觉得很称你,已经包下来叫人送到你家啦。”

既然归青不在乎,那他也就知情识趣,再不提起。

还未等放下手机,季阳的微信电话又弹了出来。

“城哥,干嘛呢?”

沈怜城有些倦懒:“没干嘛,有事?”

“李霖也开了间酒吧,今天刚开张,叫咱们一块去热闹热闹。”

沈怜城身体不适,兴致缺缺,刚要以胃病为由拒绝,就看到他右手边的顾客喝着豆浆刷视频,视频上的人,赫然便是归青。

窥看他人手机,本是有些不礼貌的举动,可沈怜城的眼睛却好像钉死在那块四方的屏幕上,半天不能回神。

他举着电话,竖起耳朵听归青温和地回答着记者的提问。

“感谢粉丝,我很喜欢他们的心意,也很感动。”

“心愿?我没什么心愿,那就希望下一个生日,也能和他们一起过吧。”

沈怜城微微一呆,一颗心也好像掉进滚油锅里,随着起伏的热油被反复熬煎。

原来所谓“不喜欢过生日”都只是表象,他只是不喜欢他的庆祝而已。

无论他做什么,归青都不喜欢。

一直以来,归青都只是在恪守着自己的标准,在彼此之间划出一道不可攀援的壁垒,不管是生日会,还是他的心房,他都是那样苛刻,连一张入场券也不愿为他留。

沈怜城就这么举着手机,着了魔一样看着归青两瓣薄唇一张一合,早上阳光烈得刺眼,破空而来,却怎么也驱不散他心底暗沉的雾。

另一头,季阳听沈怜城不吭声,还以为他少爷脾气上来,不愿应酬,接着劝道:

“城哥,早几年咱们那个酒吧开张,他可是送了份大礼。就算是人情世故,现在也得去捧个场。”

沈怜城如梦方醒,收回目光,哑声说:“知道了,我晚上去。”

朋友的酒馆是个清吧,排场不大,带点文艺性质,单纯喝酒,有乐队驻唱。

今晚开业大吉,参演的乐队都是业内顶尖的大神,酒吧人声鼎沸,场面十分火爆。

“嘿,这阵仗,能开个顶级音乐节了,有点意思。”

季阳叼着吸管,看着台上的乐队,佩服地一竖大拇指。

“那必须的,”李霖喝了口啤酒,得意地说,“咱哥们别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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