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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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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枫秀只认了一天字,第二天就跟老杜二撂子忙活丧事去了。

他主要出力气置办灵堂,跟主家一块挑棺材下葬,老杜跟二撂子俩人主要负重吹吹打打,喜送往生。

偶尔有旁的散活,也会跟着一块做,导致学习事业进展缓慢。

再加上他担心自己影响摊上生意,大多时候,只敢趁午后闲暇时间,来跟雀雀一起认会字。

这天他来,午后刚过一刻,李大娘将将忙完,布置了桌案等他来吃午饭。

饭桌上闲聊,雀雀说“阿月哥的学问真好,比学堂先生还好。”

楼枫秀不信“你又没有去过学堂,怎么知道?”

雀雀不好意思道“我之前,偷偷听过,可是学堂先生咬文嚼字,总云里雾里,我全都听不懂。”

阿月说“雀雀学的很好,成语用的很恰当。”

学的虽然认真,但效果却不怎么好,从没有获取过夸赞的楼枫秀,对此嗤之以鼻。

几人用饭间隙,一名老叟拄着拐杖颤巍巍打头走过来,后头还尾随一溜平头百姓。

老叟身着破破旧旧的布衣,白胡子一把,拐杖也就普通一根朽木,瞧不出哪里显赫,偏偏人缘奇好,一路走来,半条街的邻里街坊都在跟他打招呼。

“祈大爷出来遛弯啦?”

“祈大爷用午饭了没?”

“祈大爷我婆娘刚腌的鱼,带两条走吧!”

这老爷子爱答不理,一摆手,算是回了话。

直走到摊位跟前,还以为是组团来买粘糕,李大娘刚站起身招呼,老叟就踱步绕到阿月跟前,拿拐杖敲了敲地,略加埋怨道“你这小后生,几日不来,害的老头子好找!”

阿月见人,放下饭碗道“问祈爷爷好,各位叔叔婶婶好。”

一溜百姓喜笑颜开点头“好,都挺好,就是你不在那块了,还以为去了热腾地界扎摊子去了,这里也偏狭的很,到这做什么?”

“来教妹妹读书。”

老叟理所当然的很,挥手遣走雀雀,放下拐杖,往布饭菜的桌案跟前一坐,扬起下巴道“小后生,不忙吃,代老头子写几个字。”

“好。”

雀雀放下碗,极有眼色拿笔来,在瓷碗里兑水融墨。

街坊邻里瞧一窝蜂给摊子围起来,好奇事态,好事者端着饭碗凑上前,圈子莫名其妙的,越围越大。

李大娘忙着张罗板凳,请人落座,饭桌只楼枫秀一人独坐,端着碗不知该放不该。

头一回被人围观吃饭,这些人也不怕他,当他跟空气似得。

人挤的多,板凳不够坐,还有一个干脆往他跟前坐下,挤的他只沾半边小板凳。

瞧他也不动筷子,还催了两声“吃你的,吃你的,不耽误,不耽误。”

楼枫秀想让人滚,但想到这些人与阿月相熟,捏了捏手里筷子,扭脸问“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认识啊,你是小后生家里头的,小枫秀嘛。”

谁?小枫秀是谁喊的?老子要扒他的皮。

筷子捏的啪啪响,他道“不怕?”

那人仔细瞧他两眼,诚恳道“怕你干甚?又不是真有三头六臂满嘴獠牙,小后生说你人好,还能骗俺不成?”

说罢,揽住他肩头,拍了拍道“没板凳了兄弟,挤挤哈。”

“坐好,别动。”楼枫秀打开他胳膊,却没让人滚。看脸色,全无平时那股不耐烦的劲,反而细嚼慢咽,空着两耳旁听。

阿月问“写信给谁?”

老叟说“给那不成器的儿子。”

旁边凑热闹的,有说老爷子儿子在京师当差,为国为民鞠躬尽瘁,半辈子没回家一趟。

还有说那小子小时候我还抱过,可有本事了,尿尿都比别的孩子滋的远。

还有说听说最近有升官了,很受君王重用,言辞里都是夸赞。

老爷子却坠拉个脸,好像夸的不是他儿子,反而像是砸他家窗户的恶霸。

阿月问“您要写什么?”

“就写,家里那俩鹅,今年该抱窝了。”

“......”

老叟虽老,分明瞧着不糊涂,可总词不达意。

一会说家里鹅抱窝孵蛋,一会说漏雨的顶补好了,一会邻居家生了个大胖小子,一会又骂起来。骂他儿子混账不肖子孙,骂完随口嘱咐几句,什么好好当朝为政,自当初心不改,少学宦臣做派,若得知给家里丢脸,定打不饶,一篇下来,闲言琐语前后矛盾杂乱无章无穷无尽。

旁边人听的干着急,阿月却很有耐心,无论逻辑多混乱,他都能捋顺其意,突出的正题。

其实统共只有两句话,什么时候回来看看爹,爹想你了。

写完之际,来凑热闹的街坊邻里饭也都吃完了,围观群众有人问“能不能帮忙读信啊?”

“能,能,俺们雕花巷街坊邻里往来书信,都是给这小后生读的,小后生,我这攒了两封,你趁好一气帮我读了吧。”

“诶,你在这扎摊代书,怎么没见笔墨?”

“长不长眼,这原来是卖粘糕的!”

“哦哦,卖粘糕的啊,来一份来一份!”

这天李大娘摊上生意红火,不消片刻,一扫清空当日存货。

楼枫秀琐事多,经常被老杜叫走忙活计,认字进度,逐渐与雀雀差开一截。

这实在情有可原。

可是,他发现阿月对待雀雀可好了,慢声细语,劳逸结合,从不强求。

对他态度却从不松懈,甚至严苛。

时不时矫正他坐姿,时不时掰正他写字方式,时不时要求他多练上半个时辰。

这些楼枫秀能够理解,毕竟他的时间散碎,也有心用功,自觉补上差距。

可怪的是,楼枫秀自认与雀雀写字本来就在一个起跑线上,却不知雀雀何时脱离生疏,笔迹流畅,早他半刻之前写完。

“雀雀,你写的很好,本书中文字已经通熟,晚些,我为你买新书来。”

“太好啦!谢谢阿月哥!”

听阿月夸奖雀雀,楼枫秀在案前闷头奋笔疾书,半刻后,终于写完,信心十足拿到阿月跟前。

半天,没等来阿月夸奖,却见他抽出新纸,道“这帖重写。”

楼枫秀木讷半天,接过纸,坐回案前,提笔重写。

写着写着,反应过来,忽然犯恼。

他将笔一扔,喊了一声雀雀,拿过她刚写完的那篇,非要看看哪里不对。

这一对比,高下立见。

雀雀文字雏形已显,虽受阿月所教,但自成一派,蕴含孩童自由笔体,小巧却也可爱。

反观楼枫秀,字字勉强能看明白,但很难用意境评价,最后几行赶的着急,几乎还有飞天之势。

总之,不如雀雀写的一半好看。

阿月将笔捡起,洗了笔尖递回。

雀雀默默抽纸,叠了起来,塞向火腔。

楼枫秀着实难堪,不肯接笔,眼疾手快,伸手从雀雀手里抓过即将填进火膛的宣纸,抻平,气道“谁让你烧的?去拿给你娘看看。”

雀雀惭愧不已道“哥,你别生气。”

“谁跟你说我生气了?”

“那你,你怎么不接阿月哥的笔。”

楼枫秀将她往外推“没看见。去,找你娘去。”

“那好吧。”雀雀拿着纸,慢吞吞走过去找李大娘了。

“再写一帖。”阿月道。

“不写,写来写去就这样,少费墨。”

“没有浪费。”

“你闭嘴,别来哄我。”

开了眼了,楼枫秀还能有意识到总被阿月哄的那一天。

阿月笑“真的,已经好了很多。”

怕他不信,阿月便从摊位抽屉里藏的盐罐子底下,拿出自最初,到至今,他每张练笔的纸张。

原来他与雀雀写过的字,阿月全部收起来了。

他不必看落款,就能将他写过的纸张,一篇一篇拿出,为他证明。

那些文字似乎,似乎真的,逐渐生出了变化。

“那又怎么,我只能写成这样,再练也没用。”

“没关系,你只管写完这一帖。”阿月提笔,沾饱墨汁,刮去余墨,递到眼前,望着他道“只一帖。”

楼枫秀满脸写着烦躁,揉了揉后脖颈,坐回位置,没好气的接过那只笔。

“好吧,就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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